律师要达到一定级别才能到上级法院执业?昨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曾参与刑法修正案(八)等多项法律文件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陈卫东透露,律师等级制度改革有可能在明年进行推进,届时可能对律师执业法院进行部分限制。
改革后律师等级将与收费挂钩
昨日,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界代表,以及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的代表近500人参加了这次论坛,而此次研讨会将持续两天。
“律师是这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陈卫东说,通过相关文件的规范,律师的执业权利将得到保证并进一步规范。
陈卫东透露,律师制度改革考虑建立律师专业等级制度,从一级到助理律师等,“建立这种等级,是要跟今后律师业务收费挂钩,而且要衡量律师的出庭资格。只有达到一定等级的律师,才能在高级别的法院执业,比如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他还举例说,死刑案件律师要有专门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得出庭辩护。这项律师等级制度改革在2016年将可能推进。
未来有可能考虑设立公职律师
广州大学副校长邓成明提出,基于政府对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具有巨大财政能力等因素,政府法律服务前景广阔。而这一说法得到了陈卫东的支持,陈卫东称,公职律师将是下一步律师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改革后,律师体制和种类将会多元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而不仅仅像目前这么简单,只要通过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并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就能成为社会律师。
陈卫东说,公职律师将集公务员与律师身份于一身,改革了律师不能担任公务员的规定。中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都要设立公职律师,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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