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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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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律师 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

 
 
 
  案件受理一般规范
 
  律师应当掌握的信息
 
  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管辖机关
 
  6.来访者是否可能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事务所
 
  7.委托人已经为案件做过的工作情况
 
  8.律师认为应当了解的其他信息
 
  接受委托
 
  1.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律师一般不向委托人过于详细地解答法律咨询
 
  2.得到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后,律师应当尽快与之讨论收费事宜
 
  3.律师应当鼓励委托人将案件全部诉讼过程予以委托
 
  4.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做出任何承诺
 
  委托手续
 
  1.确立委托关系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由律师填写案件批办单,需经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一式三份,并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开具律师事务所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2.律师应当在收取律师费之后开始工作
 
  3.指定辩护的案件,以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文件为案件受理依据,不用签订协议
 
 
  各诉讼阶段接受委托
 
  侦查阶段
 
  1.受理案件时,律师应当尽可能向委托人了解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3)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会见时看守所会核实)
 
  (4)案件基本情况
 
  (5)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6)案件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特殊案件
 
  (7)委托人与侦查机关沟通的情况以及他们已经做过的工作
 
  (8)侦查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2.侦查阶段,律师必备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审查起诉阶段
 
  1.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律师应当了解以下信息:
 
  (1)侦查阶段时是否聘请过律师,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2)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是否已经发生过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3)委托人与侦查、审查起诉机关的沟通情况
 
  (4)审查起诉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以前会见的情况
 
  (6)其他信息
 
  2.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必备的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审判阶段
 
  1. 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律师应当了解以下信息:
 
  (1)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否聘请过律师,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2)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的时间
 
  (3)委托人与侦查、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情况
 
  (4)审判机关及承办人的联系方式
 
  (5)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以前会见的情况
 
  (6)其他信息
 
  2. 审判阶段,律师必备的手续:
 
  (1)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太原律师  太原律师咨询  山西律师咨询   太原贾清红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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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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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18636873602
邮箱:jqh53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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