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太原贾清红律师咨询 > 公司动态 > 上班途中受伤获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否再要工伤赔偿?

公司动态

上班途中受伤获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否再要工伤赔偿?

关键词:

太原律师太原律师咨询山西律师咨询

2014-11-07

 吴某系福建省三明市某花卉公司员工,该公司没有为吴某参加工伤保险。2013年7月3日,吴某在骑摩托车去公司上班途中被林某驾驶的汽车撞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2013年7月24日,当地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那么吴某受伤获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否再要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受伤获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否再要工伤赔偿?

 

 

第一,吴某再要求工伤保险赔偿有法律基础。虽然吴某要求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都是由其在上班途中受伤这一事实引起的,但两种请求权所所依据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基础不同。吴某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与吴某与林某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基础在与《民法通则》的规定;而要求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吴某与该花卉公司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基础在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两者并不冲突。

第二,重复项目不能再获得赔偿是“损失填平原则”的要求。现代赔偿理论普遍承认损失填平原则,即“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它强调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不能超过损失。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中都有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同或者相似的项目,吴某的这些损失已从林某处获得,不能再获得这些损失的赔偿正是 “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的体现。

太原律师  太原律师咨询  山西律师咨询 太原贾清红律师咨询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联系我们更多
联系人:贾清红律师
所在地区:山西-太原
执业机构: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
手机:13834605377
办公电话:18636873602
邮箱:jqh5377@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6号汇都MOHO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